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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湘潭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17-01-06浏览次数: 来源:作者:

政协湘潭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摘要)

四年提案工作回顾

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1273件,审查立案1097件。立案的提案中经济建设方面的301件,政治建设方面的74件,文化建设方面的169件,社会建设方面的449件,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104件。截止2016年11月底,所有提案已全部办复完毕。从办理情况来看,所提意见和建议被有关单位采纳、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769件,占70%;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317件,占29%;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11件,占1%。

(一)为加快经济发展献良策。委员们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提案。关于优化我市产业发展环境等提案,助推了《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的出台,改善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发展环境问题。

(二)为推进民主法治聚智慧。委员们围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关于推进我市法治社会建设等提案得到积极回应,各级政府已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列入政府购买服务全省试点项目,市县两级全部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接待窗口。

(三)为促进文化教育建真言。委员们在文化产业发展、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关于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等提案,被有关部门积极采纳,助推了《湘潭(韶山)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出台,促进了“红色旅游+”功能的发挥。

(四)为保障民生福祉谋善举。委员们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住房等方面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提案,助推了全市养老基本福利保障制度的建立,促进了市六医院集医疗、康复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养老服务示范基地的建设。

(五)为建设生态文明出实招。委员们对优化宜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十分关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提案,其主要内容纳入了《湘潭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方案》,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四年提案工作做法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协主席会议把提案作为政协全局性工作来抓,形成了主席重点抓、主席会议共同抓、分管主席直接抓的工作格局。四年来,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阅批重要提案67件,牵头承办提案54件,组织召开和参与提案办理协商会16余次。

(二)把握服务大局。每年在集中交办会上都要组织承办单位办理人员进行提案工作业务培训,每年7月份组织县市区政协分管领导和提案工作部门全体同志进行业务交流。通过学习培训和交流,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提案工作方向。四年来,我们在选择提案线索等各个环节始终坚持突出重点,服务大局。

(三)坚持质量效益。在提案征集上,突出重点,精心选题,在控量提质上下功夫。在提案审查上,完善制度,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在提案办理上,坚持主管批办、集中交办、领导领办、分片督办、重点督办相结合,同时,加强了主协办单位的协调配合。

(四)凝聚整体合力。四年来,党委、政府、政协各部门在提案工作上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形成了领导领衔督办、部门跟踪商办、单位认真承办的工作合力。市政协主席会议将提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提案与促进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五)不断创新方法。修改完善了《政协湘潭市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暂行办法》和5项办理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改进了网上提案办理功能,建立了提案办理QQ群和信息反馈平台。先后对14个单位的提案办理进行了民主评议。

今后五年提案工作建议

(一)增强履职意识,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全体委员必须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和政协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多选取党政所需、群众所盼、自身所长的课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别、各专委会要深入调研,切实做到提出的提案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要不断拓宽提案征集渠道,健全政协内部提案整合机制。

(二)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办理实效。要把提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协同推进“提、立、办、督、评”五个方面的工作。继续坚持重要提案重点督办重点调研,政府领导领办、政协领导牵头督办、专委会跟踪督办制度。继续完善落实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和“回头看”,进一步强化主协办单位合力办理。要注重总结交流提案办理工作经验,促进提案办理成效的不断提升。

(三)增强创新意识,进一步助推科学发展。未来五年,围绕“十三五”规划和“伟人故里、大美湘潭”主题,进一步完善提案质量的评议机制、办理质量和办理效果的考评机制以及民主评议的细则,逐步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细化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的评选办法,全面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四)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提案工作机构要积极主动做好提案办前、办中、办后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要积极推进政协提案工作的理论、机制、工作创新,积极探索提案办理工作与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机结合。积极推广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提案科、提案人、承办单位“五结合”模式,实行提、督、办三方联动,切实加强对提案提交和提案办理工作的指导服务、协调服务和宣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