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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城区收费站终于要撤了

发布时间:2008-12-01浏览次数: 来源:湘声报作者:雨木
  11月24日,湘潭市召开路桥收费体制改革收费性质和标准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20名代表参加。会上传来令人高兴的消息:被城区收费站困扰多年的湘潭市,终于下定决心,计划从明年开始,撤除湘潭一、二、三桥上的收费站。得知这一消息,湘潭市政协委员朱典笑着说:“我们多年的呼吁总算有了结果,明年的政协全会上不用再提这方面的提案了。” 

  上世纪九十年代,湘潭引资近10亿元,先后建起湘潭二、三、四大桥。由于还贷需要,湘潭城区建成的4座大桥均实行收费。在近年来邻近的兄弟城市(如长沙市、株洲市)都已拆除和外移了城区大桥收费站后,湘潭已成为我省14个市州中唯一存在城区收费站的城市(见本报2007年8月17日《城区收费站,仅剩湘潭——湘潭市城区大桥收费成焦点》报道)。湘潭市城区收费站所导致的问题,近年来也引起了各级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关注,多次提交提(议)案建议撤消城区大桥收费站。如在今年初召开的湘潭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至少有6名委员不约而同地在提案中建议湘潭市政府早日取消过桥收费,建立和谐、畅通、环境友好型的新湘潭。其中梁桂林委员在提案中透露,该市一家只有300名员工的企业,每年的过桥费用就达30万元;曾庆丰委员则痛陈,“4座收费站就像4只张牙舞爪的狮子,极大地损害了湘潭市的友好形象”;朱典委员援引“前车之鉴”作例证:1988年建成的广东洛溪大桥是全国第一座收费还贷的桥梁,于2005年开始停止收费。如果洛溪大桥从1994年开始免费,那么番禺每年将增加200亿元的产值,番禺错过了好的发展机遇!据此,朱典委员疾呼:从湘潭经济的长远利益出发,必须尽快取消城区的过桥收费。

  根据湘潭市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方案和收费标准的初审意见,湘潭市路桥收费体制将与长沙、株洲两市统一,将设站收费改为无站征费,建立入城费代收机制,实行市籍机动车辆年票制,外籍机动车辆(除长沙、株洲市购买当地年票的外)次票制的征收体制。方案拟定为:先撤除市区内一、二、三大桥收费站点,将河口收费站实行关卡南移,保留七里铺收费站和四大桥收费站;实行年票与次票结合的原则,年票收费标准拟为780元/年,比目前每车2980元/年的标准大为降低;未实行年票制的车辆实行次票制;湘乡市、湘潭县、韶山市三个县(市)区各类车辆购买年票实行减半收费;实行长株潭三市车辆年票互通,购买了年票的长株潭车辆,在三市城际之间不再相互收取通行费用。 

  据悉,该方案将在吸纳听证会多数代表的意见后报省物价局核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