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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文化资源 打造湘潭文化品牌

发布时间:2014-11-18浏览次数: 来源:作者:

  湘潭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后,致公党市委成立了文化湘潭建设调研小组。今年9月初到10月初调研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调研活动,分别走访了市、区、县各有关部门并召开专题座谈会,获得了许多的第一手材料。期间,调研组先后召开了十余次讨论会,在充分讨论,多次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这份调研报告。
     本次调研主要是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个方面入手,从不同的视角观察湘潭的文化建设,分析已有成绩背后的显性、隐性的问题,提出如何面对和从根本上解决的建议,希望能够给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文化湘潭”建设的市场类型
     通过调研分析,我们认为:“文化湘潭”的建设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非市场型的,属于文化事业。是政府给老百姓的福利,是免费的文化,如:公园、博物馆、图书馆、广场文化,更进一步的每晚可以轮流在东方红广场、白石广场举行免费的水秀、城市歌舞表演等等。这种类型的文化,可以给老百姓和游客留下深刻的城市印象,但每年都需要政府大量的资金投入。
     第二种是拉动市场型的,属于文化事业和市场融合型。如红色文化、名人文化带动的旅游、餐饮、娱乐、购物市场。这种类型的文化,每年也都需要政府大量的资金投入,但它可以拉动其他经济的发展,带动老百姓致富。
     第三种是纯市场型的,属于文化市场型。如电影、歌舞剧、体育竞技、广告等等。这种类型的文化,只需要政府的扶持,却能产生巨大的经济回报。
     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加快文化建设,不仅要确保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而且要确保文化产业服务于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大局,应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对湘潭文化市场的认识
     政府对第一种类型和第二种类型文化的投入,主要表现在各类场、馆的建设、维护和运行上。湘潭政府5年来光是建设投入就有6个多亿,彭德怀等4个博物馆的运行维护经费每年就需700万元。尽管如此,但老百姓并没有感觉到身边的文化生活发生了多大的变化。
     目前我市文化事业工作基本处于“经费主要靠财政,财政主要保人头,工作一动就欠帐”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文化湘潭”建设的目标就不是要建多少个项目,而是要瞄准文化消费的群体,也要培养文化消费的群体。“文化湘潭”的建设除了要惠及百姓外,还一定要有产业前景。目前没有的,就一定要着力培育。
     统计表明2011年我市文化产业的产值分别为:媒体广告2亿(用于补充经费不足)、文艺培训0.1亿、商业演出0.12亿、旅游综合110亿。由于旅游收入中大部分的小餐馆、小商店、小娱乐项目是免税的,所以现在相关部门只提文化产业的收入,不提文化产业对财政的贡献。
统计还表明2011年我市城镇、农村居民的文化消费(不含教育消费)为1092.17元和181.25元,仅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3%和3.6%。这个比例中还包括了出市、出省、出境旅游,本来不高比例所创造的GDP还被别人拿走了。
     这样低的文化消费比例,说明老百姓的文化就只能是“打麻将”,当然,“打麻将”也是一种文化,但它永远也拉动不了GDP。只有先进的群众文化才能产生良好的文化社会效应,只有高档文化和竞技文化才能拉动文化消费效应。
     三、目前湘潭文化建设存在的四个问题
     一是没能利用已有的设施进行延伸开发。如没能把彭德怀纪念馆延伸开发出军事文化产业;没能把齐白石纪念馆开发出白石文化产业等等。因此如何强化引资力度,促进由政府建设的文化设施伴生出文化产业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
     二是没能利用政策的引导去深化市场拓展。现在的文化活动从投入、组织到运作,还是“政府主导,企业赞助”的模式,仍然停留在文化事业的层面上,有社会效益而缺少经济效益。湘潭的齐白石国际文化艺术节开了几次了,没能因此开发出一些产品,没能因此形成一些产业链条。说明我们还缺乏规划、论证与有效引导,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对深化文化市场开拓心中无概念。
     三是对品牌文化活动没有有效的跟进。如齐白石国际文化艺术节,这项文化活动其实能为文化产业的开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品牌展示平台与市场开发契机。既然是一个定期举行的品牌会展,就必须要求有后续跟进。类似的情况,湘潭还很多:一些节、会搞得轰轰烈烈,但就像乡村的赶场,超市的派送,节、会完了,事情也就完了,不但缺少跟进,有时还留了一地的“垃圾”。即使有产业、产品遇到了机遇也没有适时地转换成生产、市场优势。
     四是有各种构想而无整体产业规划。湘潭关心文化事业发展的人很多,也有许多创新的基本构想,但都把目标瞄准了拉动旅游产业(拉动市场型),而忽视了其他文化产业(纯市场型)的构建。目前湘潭还缺乏一个针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高屋建瓴式的整体规划。我市文化产业分期要达成何种目标?我们到底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特别是还可以采取哪些新的思维与新的途径来完善文化产业的开发?在文化发展与产业开拓方面近期与远期如何完善硬件的空间布局与软件深度开发?如何在机制上理顺条块关系整合资源并达成自觉的上下联动等等,我们还有许多实际工作要做。
     湘潭目前需要花钱办的事很多,虽然政府明确了市级有1000万元的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和1000万元的文化事业发展资金,但界定不明晰,使用和管理缺乏统筹规划,很难落实到位,这不利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特别是“纯市场型产业”的发展。
     四、我们的建议
     我们认为:应该对三种不同类型的 “文化湘潭”建设,采取不同的策略,这里重点讨论第一种和第三种类型的问题。关于第一种类型(非市场型)的建设,我们认为:当前的目的就是要先打造湘潭的城市名片。以及提高全民道德素质,弘扬新时期的湘潭精神。
     有人希望把湘潭建设成为湖南的“湖湘文化中心”(拉动市场型),这个愿望是好的,但这取决于我们目前能投入的资金量和建设速度。古人常说:“宁失一子,不失一先”,“湖湘文化”不仅属于湘潭,同样也属于湖南,湘潭想抢先,其他城市也会抢先,株洲在“秋瑾文化”方面就抢在了湘潭的前面。如果湘潭在短时间内能取得资金和速度方面的优势则抢,如不能,还是先打造好“湘潭城市名片”,待条件成熟后再一蹴而就。
     我们特别要介绍株洲在神农广场的激光水秀和城市歌舞表演,它的特点一是天天演,二是免费。株洲是一个没有什么文化底蕴的城市,但株洲人却可以凭借人为创造的“株洲文化”给每一个到场的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让外乡人通过一场免费表演形式记住了株洲这个城市。在这方面,湘潭有株洲远不及的优势。我们有伟人,我们有名人,我们有源远的历史,我们还有湘莲和槟榔,我们可歌可舞的资源太多了,可是我们就是没有让现代人、年轻人过目不忘的具有湘潭特色的表现形式和载体。虽然湘潭有“红色文化”,但全国有“红色文化”的地方太多了。湘潭完全有必要利用自己的资源创造出一个含有世界流行情感元素的普世文化。使之成为集中展示湘潭的重要窗口。关于第三种类型(纯市场型)的建设,我们认为:目的就是要拉动文化对GDP的贡献。湘潭政府计划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以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0%以上。这个计划是好的,但压力也是巨大的,湘潭目前连一个像样的剧院都没有,现在想要文化消费就只能是看电影、唱KTV。如果我们现在问:到2015年底只有3年了,怎么实现GDP增长6%?是否有切实可行的发展方向?谁能回答?湘潭有许多特殊的文化元素,但挖掘这些元素不能只以开发旅游景点的方式进行。湘潭特殊的文化元素必须融入普世精神和现代流行趋势。什么是普世精神和现代流行趋势?简单说就是:靠区别拉动红色文化,靠人性拉动传统文化,靠拼搏拉动竞技文化。
     首先是“红色文化”这一重点,我们认为,红色文化不等于浅层次的红色旅游经济,应思虑打造红色文化产业品牌,同时要将红色旅游与湘潭大学现有的毛泽东思想研究结合起来,可以利用教育部设立在湘大的重点研究基地这一平台,在伟人故里举行形式多样的文化、学术活动,从而彰显湘潭红色文化与其他地方红色文化的区别。再说传统文化,中华文化得以世代传承,根本的魅力在于其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永垂不朽。文化湘潭建设强调弘扬新时期湘潭的精神,这种精神是湘潭历史文化与现时代相结合的产物,不仅要有一个经典、核心的概括,以揭示其本质,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精神财富,它要为后世子孙所接受、所承传。其次,要说我们湘潭特有的文化——“巫家拳”。巫家拳现在正在申遗,如果成功,又开了湘潭的先河。用“开发旅游景点的方式”看,“巫家拳”只是一套拳术,说大了也就是全民健身的一种方法。除了看看巫家拳的历史,欣赏一下巫家拳术,办巫家拳术培训班外没有再多的产业发展空间。但用“建设文化湘潭”的观点来看,“巫家拳”就是一个文化符号,既是文化符号就应该具有普世价值,就应该可以按照流行趋势进行重新塑造,注意:是“重新塑造”,这就类似于股票市场中的“借壳上市”一样。可以试想:如果我们打破“巫家拳”自守的门户,引进现代搏击术如何?如果引进了现代搏击术的“巫家拳”在湘潭挑战全国的武林高手如何?如果在此基础上,形成“北有登封少林武会,南有湘潭巫家擂台”两个现代搏击市场又如何?现代搏击市场已经从过去简单的拳击发展到无限制级的UFC了,一场UFC的门票,E座¥320元,Silver座高达¥3100元。什么是市场,这便是市场!
     文化产业不仅有旅游,也有其他产业市场,市场是人创造的,也是政府可以扶持的。看看美国、澳门的搏击市场,就可以知道现代人对搏击市场的消费是如何追捧的,而它又是如何拉动经济增长的了。今后的湘潭,不仅可以用红色文化、名人文化、湖湘文化来拉动旅游和人气,同样也可以用搏击文化来拉动旅游和人气。
     湘潭必须重新审视和塑造自己的 “特殊文化元素”。美国人借用中国的“熊猫”和“功夫”元素,成功地塑造出“功夫熊猫”这个美国元素,把一个憨厚可掬的中国熊猫塑造成一个滑稽可笑的美国熊猫(版权),取得了哄动世界的票房收入。这个例子说明:我们必须制定出一个顶层文化产业计划,拿出必要的措施来启动对“湘潭特殊文化元素”的重新组合和塑造。通过媒体的策划、包装和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对湘潭新文化市场的认知,并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推荐项目,这样才能引进真正的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



致公党湘潭市委

市委宣传部答复:

致公党湘潭市委:
   您提出的《整合文化资源 打造湘潭文化品牌》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文化湘潭建设的关心、关注、支持。《提案》中对我市文化建设现状给予了客观正肯的评价,对制约湘潭文化建设因素分析透彻,提出的建议意见很有见地,对于加强我市文化建设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经与市文广新局会商,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打造湘潭城市名片,提高全民道德素质,弘扬新时期的湘潭精神的建议。我们认为,打造湘潭城市名片,对于提高城市的影响力是很有必要的。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注重湘潭城市名片的打造,先后成功创建了“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国家优秀园林城市”、“中国书法名城”、“中华诗词之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等一系列城市文化名片;现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在创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上,窑湾历史文化街区已开工在建,城正街历史文化街区已纳入城市规划建设;在打造名人文化品牌上,已有毛泽东、齐白石、彭德怀等名人文化名片,近期正在筹建成立黎世文化研究会,打造湘潭黎世八杰名人文化品牌;在打造城市名片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主动作为,积极发挥作用,广泛宣传推介,提供文化咨询,为不断提升我市的城市品位,提高我市在全省全国的知名度知晓率建言献策。对于提高全民道德素质,弘扬新时期的湘潭精神的建议,我们认为非常中肯,一个城市品位的提高,不仅是硬件设施的完善配套,而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是一个不可缺失的内容,近几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文花枝、赵在和、许月华等道德模范的宣传推介,并以开展创建中央、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在干部队伍道德建设上开设了“巡回讲坛”;近年来开展了“十百千万”道德实践系列活动,即十堂“市民文明素质讲座”,百个单位创文明,千户家庭建“五好”,万名市民争先进活动,并以举办“我是主席家乡人,我为湘潭添光彩”等系列活动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全民道德素质,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努力把“坚韧不拔、敢为人先”的湘潭精神列入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扩展道德教育的方式和平台,把工作做实、做好、出效果。
   2、关于“文化湘潭”第三类型(纯市场型)的建设建议。您提到的纯市场型建设,实际上也就是文化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文化产业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文化建设上起着支撑作用,我市已明确了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以上;我市有丰富的文化资源,文化产业有着巨大潜力,按现在发展来势,这一目标是可以实现的。在文化产业的建设和发展上,一是坚持以重点项目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对申请列入市以上的重大项目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主动做好对接,做好跟踪服务。如策划、包装齐白石生态艺术园项目,支持大型实景演出《中国出了个毛泽东》和昭山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等,进一步扶持广电传媒、报业集团、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等文化企业的改革发展等。二是积极搭建文化产业发展平台,筹备组建市文化产业协会。为加强党委、政府与文化企业的联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强化服务,营造发展文化产业的良好氛围。市文产协会将在今年底前召开成立大会,并将在协会组建文化专家库,提供咨询、指导、策划服务。三是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进一步完善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包装更多文化产业项目向社会发布。同时,用足用活发展文化产业政策,通过规划、政策的引导扶持,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3、湘潭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文化资源,可开发、可利用的资源很多,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注重资源的整合,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文化建设的政策文件。在文化建设上,我们将联同有关部门、单位,充分利用资源、整合资源,把文化建设发展与各行业高度融合、充分整合,在做好充分的项目论证与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打造湘潭文化品牌,开发、创造具有湘潭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文化市场。
   谨此回复。敬请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宣传文化工作。


                                          中共湘潭市委宣传部
                                             2013年7月29日


文广新局答复:

致公党湘潭市委:
   您们提出的《整合文化资源,打造湘潭文化品牌》的提案已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湘潭文化建设的关心支持。《提案》对于我市建设“文化湘潭”建设的现状、趋势和的问题分析非常精辟,“三种类型”“、四个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也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您们坚持从调查研究入手,察实情,说实话,求实效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特别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借鉴。针对您们提出的建议,我们及时向市委宣传部进行了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制定出台各项政策措施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领导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如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在多次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倾听社会各界人士的声音,结合我市文化发展和经济社会总体布局的实际,相继出台了《中共湘潭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文化湘潭建设的意见》、《湘潭市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湘潭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8-2020)》等政策性文件,为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勾画了发展蓝图,提供了基本工作指针。文化部门正认真贯彻,制定具体措施,注重落实,使我市的“文化湘潭”建设早日取得成功。
   二、积极整合文化资源,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从建设两型社会、实现城乡统筹和科学发展的高度,相继出台了推动文化、旅游、物流等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各种政策机制和措施,加大各项投入,花大力气促进产业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2011年、2012年我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分别实现了25%、30%的同比增长率,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也呈现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群众文化消费活动日趋活跃,市民精神面貌和城市形象有了新的提升。
   三、进一步理顺关系,助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我们认为:按照市委、市政府文化建设和发展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和我市“十二五”文化发展总体规划,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责,积极作为,就一定有所突破,有所收获。当前,我们将重点抓好几件事的破题。一是处理好“论道”与“践行”的关系,开启有关文化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已经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按照系统工程的要求,实行项目化运作。对文化事业建设、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实施单位,努力把良好的工作愿景化为可操作的经营实务,避免工作盲动。二是处理好“红”与“白”、“建”与“用”的关系,突出地域和历史特色,抓好城市文化定位和作用发挥。紧扣“红色文化”和“白石文化”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韶山重点抓好红色文化建设,打造“全中国人民的精神家园”,并以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红色旅游研究基地”为平台,举办形式多样的红色文化与学术研讨活动;在城区重点抓好以“白石文化资源”的产业开发,建设书画艺术培训和民间收藏与艺术品交易中心;在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上,按照市委提出的“加快城乡文化统筹发展”的要求,做好规划,争取各级政府资金项目支持,建管结合,文体卫交融,加速推进,为普及文化知识、促进文化消费、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提供场地和品牌。三是处理好“主导”与“主体”的关系,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做好市场培育工作。一方面,加大各项政策的落实工作,按照“非禁则入”(法无禁止则许可)的原则,努力降低创业门槛,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另一方面,按照行政法“法无许可即禁止”的原则,杜绝不必要的行政检查和评比,精心维护市场环境,营造鼓励文化消费的氛围。四是搭建一个平台。筹备成立湘潭市文化产业协会,将其作为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沟通的纽带和桥梁,为我市文化企业所需法律政策、项目、资金、人才服务提供行业指导,激发文化企业的内在活力,增强文化企业深耕文化、改革创新的动力,提升文化企业追求两个效益、实现科学发展的能力,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
   对于《提案》所建议的“巫家拳”文化符号的利用与开发,我市去年成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传保护中心,将尽快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为其申遗提供指导服务,并将认真研究其产业开发可能,也请您们不吝赐教。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