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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市市区定点试行公共自行车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4-11-18浏览次数: 来源:作者:邓建农

  湘潭作为长株潭板块的核心部分,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发展成为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在这样一个发展契机下,在市区定点试行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将有助于提升我市的整体城市形象、改善社会风貌以及便利居民生活,从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在市区定点试行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必要性
   1、定点试行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符合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发展方向,是建设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客观需要,也符合湘潭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创建两型社会和文明城市的契机大力发展绿色出行模式。
   2、定点试行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便利市民出行的有力途径。据统计,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日提高,我市近五年来私家车购置数量在成倍增长,面临车流量大,十字路口严重拥堵等困境,给市民出行造成极大的不便,因此,在以公共汽车作为城市主要公共交通工具的今天,我们可以考虑将公共自行车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的范畴。

  二、在市区定点试行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可行性
   1、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在国内外早有先例,试行有据可循。2008年,杭州在我国率先试行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自此以后北京、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以及徐州、温州和昆山等大中城市也纷纷效仿。作为长株潭城市群的成员之一株洲,也在2011年5月启动。在已有这么多城市试行之后的今天,我们在试行这一项目上既有先进经验可以学习,也可以防范他们在运营中的不足之处。
  2、我市已被湖南省列入“十二五”期间特大城市重点建设单位,新的城市发展平台给该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政策支持和经济资助。我市雨湖区、岳塘区作为湘潭市的老城区,具有旅游资源丰富,商业发达,人口密集、道路狭窄的特点,公共自行车可以逐步演变为来潭旅游游客们的代步工具,从而使公共自行车项目与我市旅游资源的进一步开发相辅相成。
  3、湘潭大学城的文化氛围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建设和试行提供了人员素质支持。据相关城市经验介绍,公共自行车系统能够得以长期有效的运作离不开广大市民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需要城市居民素质的整体提高。我市拥有高校数量之多在我省仅次于长沙,其中湘潭大学和湖南科技大学两所一本院校就有近六万高素质的大学生群体有助于推动这一项目的运行。

  三、试行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具体操作方案
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应当定位于公共交通服务,对此,整个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可以依托公交,按照“政府引导、公司运作、政策保障、社会参与”原则来进行构建。在城际轻轨建成以后,未来湘潭应当打造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
  1、主管部门及运营执行单位:该项目可以由区发改局牵头开发,前期建设由政府主要投资、后期的运营管理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实行市场化,成立专门公司负责相关事务的协调和办理。当然也可以直接借助BOT的投资模式负责该项目的整体建设、管理及相关运作。与此同时,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以及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该项目的执行和管理。
  2、租赁地点设置:总体原则应当考虑有效缓解城市交通,促进旅游、商业资源开发,便利居民“随用随取,用后速还”,从而提高自行车的使用频率和市场利用率,结合我区的城市地理环境,可以考虑在以下七处地方先设点试行:砂子岭——一桥——基建营——护潭广场——九华工业园——湖南科技大学——工贸中专——湘潭大学。
  3、借车、还车以及租赁费用:该项目通过IC卡来实现借车、还车和收费。为保证项目的有效管理和运作,同时督促市民骑后迅速归还自行车,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适当收取租赁费用,根据我区的城区环境,建议两小时以内免费,两小时以上分档计费。
  4、配套服务和监管措施:因借车、还车存在一定的技术含量,在该项目实施之初,每个租赁点应当有专人提供相关指导和服务,同时,为避免人为损害或偷盗公共自行车行为的发生,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应当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充当起监管的角色,并在各租赁地点装置监控摄像头,防范可能出现的违规操作,同时,在周末还可以借助几大高校的学生资源为市民提供宣传、演示以及协管服务。随着该项目的深入和市民们对公共自行车使用的日渐熟悉,该项目可逐步向市民全自助服务方向转变。

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答复:

尊敬的邓建农委员:
  您的《关于在我市市区定点试行公共自行车》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启动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符合群众绿色出行的期望,有助于提升城市品位,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增强群众幸福感。我局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具体方案如下:
  一是成立由市主要领导牵头、城管局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市政公司具体实施的领导机构。并由融资平台公司保证资金来源。公共自行租赁系统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分步实施到位。绿道建设按规划分步实施。二是着手开展全市绿道(公共自行车专用车道)的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启动了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试点工作。湘潭经开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一期工程已投放1100辆自行车(含100台亲子车)。四是拟在昭山示范区试点绿道建设,城区内年内完成建设路全线、芙蓉路全线、河东湘江沿江风光带等三条绿道试点建设,在原有道路路面基础上加划线、喷涂自行车图案和部分地区涂刷彩色地坪漆。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五是在今年的市中心城区重点市政项目中,新建设的湘江风光带、熙春北路、一环东路、大湖南路、新马路、福星路、望江西路等相关路段增设自行车专用车道。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恳请您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交通运输局答复:

尊敬的邓建农委员:
   您好!您《关于在我市市区定点试行公共自行车》已收悉,其内容相关职能在2013年5月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构建城市微循环打造宜居新湘潭建议”的单位职责分工进行调整的通知》已明确由市城管执法局办理。
   感谢您对城市公共事业的关心、关注,恳请您们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尊敬的邓建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市区定点试行公共自行车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赞同您的观点,定点试行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将大大缓解湘潭城区交通压力,符合节能减排,符合湘潭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
  继杭州、武汉、株洲等城市启动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后,湘潭也将这一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在2012年年初召开的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联名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尽快在湘潭启动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的建议案》。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经过认真调研和论证,市城管执法局起草了《湘潭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草案)。方案提出,湘潭拟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管理”的原则,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九华经开区先行试点。
   会议指出,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是倡导“绿色出行”,提高市民“幸福指数”的一项民生工程。湘潭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充分调研论证,将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提上议事日程;要密切结合湘潭实际,走出一条有湘潭特色的发展之路。要学习先进经验,但不能盲目跟风,照搬照抄;要按照“市场运作”的原则,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再逐步推广。在今后的湘江风光带等基础设施建设时,可适当考虑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建设。
  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这一项目已列入湘潭市2013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建设业主为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我局也会积极配合、密切关注项目进展情况,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6月15日


城乡规划局答复:

邓建农委员:
   您的《关于在我市市区定点试行公共自行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背景下,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符合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发展方向。推行城市公共自行车,引导城市居民选择低碳健康出行方式,对提升湘潭城市品位,提高群众满意度,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都将产生很大的推进作用。
   根据《湘潭市综合交体系通规划》,湘潭市中心城区现状自行车出行比例占11%,在各方式中占的比重相对较大。规划在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自行车换乘点及停放点,并结合步行系统规划内容,构建湘潭市“两带、四线、三区”的非机动车网络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两带:河东、河西滨江自行车游览带;
   四线:学府路(羊牯-赤马):连接湘大、科大校园与滨江,二级撇洪渠(河西万楼片区)自行车景观带:连接火车站与湘江,河东月华景观带:连接湘江与汽车东站,岳塘新城自行车游览带:连接滨江风光带、红旗水库景区、片区公园及城际铁荷塘站;
   三区:依据自行车半小时服务范围,规划河东、河西及岳塘新城三个自行车服务片区,依托各片区内非机动车道形成自行车交通网络体系。
   目前,我市已启动城市绿道、自行车系统的规划设计工作,设计方案及推动方式将在近期内进行公示,期待您对我们的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感谢您对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