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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市中小型水库 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12-21浏览次数: 来源:作者:致公党湘潭市委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考察时,提出“三高、四新、五要求”中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指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生态文明既是鲜明底线、又是不懈追求。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通过压实“河长制”责任机制,实施“清四乱”等具体举措,我市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但目前,我市中小型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存在四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库区水环境治理压力增大。随着我市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水库周边生活污水、垃圾急剧增加;农业面源污染威胁加重,较难控制;部分水库自净能力减弱,富营养化威胁增大。二是治理难度个体差异不平衡。已列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库与没列入保护区的水库,治理力度及效果差异较大;小型水库水质监测覆盖率总体偏低,绝大部分小水库尚未开展日常水质监测;位置偏远,集雨面积广,历史欠账多的水库治理难度大。三是水环境治理统筹协调难。中型水库管理站(所)与乡镇、各职能部门工作协调难度大;小型水库水环境治理权责范围不明确。四是水环境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水库管理站(所)人员年龄结构严重老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因此,我市中小型水库水环境治理任重道远。

我们建议:

一、出台方案,理顺体制。首先建议明确我市中小型水库水环境保护的具体思路及目标任务,制定出台我市《水库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我市中小型水库治理目标及任务、主要内容,从而提供治理规范指引及治理标准要求。其次,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建立起环保、水利、农业部门沟通机制,破除统筹协调难的格局。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小型水库水环境治理体制,推进全面加强小型水库的日常监管;强化联合巡查执法,不定期开展水库垂钓、游玩、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推进库区保洁常态化,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水库周边乡镇纳入目标考核。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强化水质监测和信息共享,在我市“智慧水利”信息化管理平台基础上,建立水库基础信息库;对库区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及时获取区域内的违章建筑和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信息,在电脑、手机端就能上报和监控信息,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的长效管理。

二、精准施策,差异治理。“一库一策”关键在于科学分析研判自身问题根源,并精准发力。首先,建议对全市11座中型水库、370座小型水库,从功能划分、地形地貌、库容及集雨面积、污染源及程度等方面,开展科学研判工作。其次,建议对全市饮用水源中小型水库、非饮用水源水库进行分类施策,对各水库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量身打造适合自身情况的“一库一策”,实现差异化治理模式。针对部分自我净化修复功能较差的水库,可开展水涵养林(草)建设工程,从而加快水库水质自我净化与修复;针对水质保持较好,但水体富营养化趋势过快的水库,可采用微生物修复等生态修复措施;针对库容及集雨面积大,且因周边生活垃圾影响严重的水库,应重点开展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针对受农业养殖面源污染严重的水库,重点开展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并可尝试建设农田生态沟和农田污染综合控制系统,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三、引进人才,夯实基础。建议通过“引进来,送出去”方式开展人才队伍建设,以省水利厅定向委培工作为契机,制订好各县市区基层水利特岗人员需求计划和培养计划。通过引进高等院校专家进行技术指导、专业讲座的同时,选拔各基层站(所)的青年业务能手到省内外重点高等院校深造。推动小型水库管理人员专职化,实现小型水库专人专库管理;建立符合基层站(所)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提高人才待遇,切实做到以待遇留人。

四、强化监督,公众参与。建立检举奖励制度,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污染水库水环境的行为,对举报事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究;加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环保宣传,提升居民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可组建一支水库保护志愿者队伍。针对点多面广且由乡镇、村组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模式,探索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路子,形成长效综合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