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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傅军:主动顺应新常态 扎实推进依法治市

发布时间:2015-01-21浏览次数: 来源:湘潭在线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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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军  (记者 康军 摄)



【编者按】当前,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怎样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主动谋发展?前不久召开的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做了深刻精辟的论述,并科学分析了形势,明确了奋斗的新目标,全面部署了各项工作任务和举措。会议要求,正确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科学驾驭新常态,在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大环境下,做到“稳”、“优”、“新”、“严”,紧紧围绕产业转型、项目建设、改革落地、城乡统筹、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集聚资源、持续发力、重点突破。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则为湘潭在新常态下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2011年9月,建设“法治湘潭”的目标在湘潭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提出,努力实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人守法,营造社会更加开放民主、制度更加科学健全、行政更加公开透明、行为更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成为建设“幸福湘潭”的一项重要指标。

随着两会拉开帷幕,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围绕积极适应新常态、打造“法治湘潭”、争做时代新人等两会热点,积极建言献策,共绘发展蓝图。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他们发自肺腑的好声音。

湘潭市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傅军:

主动顺应新常态 扎实推进依法治市

记者 廖英 实习生 冯思晴

【同期声】 依法治市是推进湘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也是为湘潭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驾护航。

【背景】 2011年,建设“法治湘潭”的目标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提出;2012年,“法治湘潭”建设领导小组成立,市委书记陈三新任组长,《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湘潭的决定》、《法治湘潭建设十项重点工作规划(2012年-2015年)》通过;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东阳称赞探索了法治建设的“湘潭模式”;2014年3月,我市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先进城市。我市的法治湘潭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取得了长足进展,为推动“两个率先”、建设幸福湘潭营造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虽然法治湘潭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体现在三个方面:顶层设计方面,亟需加强大气候与小环境之间的融合;现实运行方面,亟应克服上头热与下面冷之间的反差;机制保障方面,亟待解决硬任务与软措施之间的矛盾。

【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顺应新常态,同时对照我市“2015年基本构建法治湘潭建设体系框架、2020年法治湘潭建设整体水平全省领先”的总体目标,建议通过“健全一个格局、强化两个带动、完善三类机制”,推进依法治市。

一是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治湘潭建设格局。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动作用。建议出台《湘潭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完善工作责任、考评激励和成果运用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联络员队伍和联络制度;建立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健全六个专项协调组、法治建设“三队伍”工作责任制;在法治湖南考核评价体系出台后,结合湘潭实际,制定《法治湘潭建设考评制度》,该制度设定坚持7个原则:明确主体、避繁就简、贴近中心、易于操作、鼓励创新、明晰程序、推动工作;出台《湘潭市法治创建活动成果运用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