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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期-关于规范医院陪护工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3-24浏览次数: 来源:作者:


民革湘潭市委吴辉岚反映:陪护工作为医疗领域异军突起的新型行业,为很多上班族解决了“家有患者”住院无人照顾的后顾之忧。

活跃在这个领域的基本上都是农村闲散劳力、下岗工人以及没有固定工作的家庭主妇,年龄多在40岁至60岁之间。他们基本上与患者家属直接联系,自主谈价而形成一种口头上的劳务合作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

第一,因为是口头协议,陪护工和患者家属常因对患者应尽的生活护理问题而出现争执。医院陪护一般要求24小时制,病人家属给付的报酬比较丰厚,相应的也会对陪护作出一些具体要求,对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的陪护工来说,难免达不到患者家属的期望值。

第二,陪护工职业素养不高。绝大多数的陪护工因为没有什么特长,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进入到这个行业,起点比较低。加上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有些生活护理做得不周全,嫌脏嫌累,也导致陪护工与患者发生纠纷。

第三,陪护工为了获取更多的收入,有时在护理一个全陪(24小时制)病人后再背着病人家属同时护理其他病人,影响病人的陪护质量。

第四,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来规范这个群体,使其合法化、专业化。陪护工之间相互抢生意,接业务,业务自己做不了的就转包给别的陪护工赚取业务介绍费,这样也对患者的生活护理质量造成影响。

规范医院陪护工的管理势在必行,为此建议:

一、设立护工管理机构。可参照物业管理这一块的管理模式,统一派遣,统一管理。

二、统一收费标准。改变收费标准不统一的现状,可以极大地改善陪护工和患者之间、陪护工内部之间的争执和纠纷,让患者家属觉得钱用在实处。

三、提升陪护工的职业素养。参照月嫂的培训规程,组织专业的生活护理培训,提高护理陪护质量。这样既保护了陪护工的切身利益,也能让患者家属放心地把病人交给陪护工护理。

四、建立行业准入制度。陪护工作一方面要对患者进行生活护理,同时还需要陪护工具备基本的医疗基础知识,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比如量体温、血压等等。因此,应通过一定方式予以确认。

五、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陪护工和患者之间应签订书面陪护协议,使陪护制度进一步达到合法化,避免陪护工和患者之间矛盾、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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