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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健全:全面完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困难家庭扶助机制

发布时间:2016-01-27浏览次数: 来源: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作者:湘声报记者曾晗叶
                           
        

 

 2015年末,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了各地落实“单独二孩”的实施方案,听到这个消息,一群人的心里五味杂陈,这一群人是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    

   我国在上世纪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到现在已经将近40年了,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随着时间的流逝也已经进入老年化阶段。调查显示,独生子女家庭因为子女意外夭亡而成为空巢家庭的比例连年上涨,因为子女的病残而生活困难的家庭大概有百万户。湖南省政协委员、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致公党湘潭市委主委苏健全说,近几年,这个现象在我省更加严峻。我省46周岁以上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已经达到41118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达27243人,伤残13875人,而有数据显示近几年来这类人群还在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增加。
  现在全国独生子女家庭有1.5亿户,比重很大,涉及的人很多。在政协湖南省第十一届四次会议上,苏健全指出,这是一个涉及民生的重要课题,政府部门应全面完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救助体系,加大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苦难家庭的扶持力度。    
苏健全表示,虽然自2007年起国家出台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持制度,我省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苦难家庭的扶持力度也在逐步扩大,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扶持的意识在降低,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不少人认为对过去的独生子女可以不给予必要的帮助了;扶助项目不完善,对于生活极度贫困的家庭来说,扶助金还不够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他们还需要“一次性补贴”、“失独基金”等项目的帮助。此外,由于只有49周岁以上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困难家庭才可以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有60%以上的家庭享受不了扶助政策。    
   苏健全经过反复调研,根据我省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完善扶助金调整机制,使得扶贫标准与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职工最低工资水平等挂钩;建立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保险机制、养老保障扶持机制、医疗保障救助机制、精神关爱服务体系。同时,建立帮扶联系人制度,街道社区要将失去行为能力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纳入社区特殊人群监护范围,建立档案信息平台,实行一对一的联系机制。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家庭承受了经济和精神的双重压力,成为新的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体。”苏健全说这个严峻课题不得不面对,而且亟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