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湘潭市委员会2014年度协商工作计划
(经2014年4月3日湘潭市政协十一届七次
常委会议协商通过)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要“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政协2014年工作要点的要求,并经市委同意,制定市政协2014年度协商工作计划。
一、专题协商
市政协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与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其中重点组织以下两个专题协商:
(一)关于我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问题的协商。
承办单位:经济科技委员会。协商完成时间:7月底。参加人员:市政协常委会议成员,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关于加快我市文化企业发展的协商。
承办单位:文卫法制群团委员会。协商完成时间:7月底。参加人员:市政协常委会议成员,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对口协商
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对口工作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就一些共同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问题,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协商。其中重点组织以下两个对口协商:
(一)关于发挥异地商会作用、促进以商招商工作的协商。
承办单位: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协商完成时间:8月底。参加人员:部分市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相关部门负责人,商会代表人士。
(二)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监管的协商。
承办单位: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协商完成时间:8月底。参加人员:部分市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界别协商
由市政协办公室协调相关专门委员会,组织相关界别委员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就群众反映强烈、委员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协商。其中重点组织以下三个界别协商:
(一)关于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有关重要问题的协商。
承办单位:文卫法制群团委员会、市政协宗教界、少数民族界。协商完成时间:9月底。参加人员:相关界别部分市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发展的协商。
承办单位:经济科技委员会、市政协农业界、科技界。协商完成时间:9月底。参加人员:相关界别部分市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关于推进我市民俗特色旅游发展的协商。
承办单位: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协商完成时间:9月底。参加人员:相关界别部分市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提案办理协商
提案委员会把协商民主精神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就主席会议督办的重要提案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提案,组织各专门委员会、相关界别和市政协委员,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协商。其中重点协商办理主席会议督办的以下三个重要提案:
(一)关于《加快建设综合保税区、打造湘潭经济升级版》提案的办理协商。
承办单位: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协商完成时间:8月底。参加人员:民革界别市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湘潭经开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关于《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进我市养老事业发展》提案的办理协商。
承办单位:提案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协商完成时间:8月底。参加人员:九三界别、民建界别市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关于《新形势下创新我市社会治理机制建议》提案的办理协商。
承办单位:提案委员会、文卫法制群团委员会。协商完成时间:8月底。参加人员:民盟界别市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市委政法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