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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市政协委员】陈平:加强物业管理 构建和谐湘潭

发布时间:2018-01-03浏览次数: 来源:红网湘潭站作者:曹利敏 曹维

湘潭市政协委员、湘潭多凌华城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平

红网湘潭站记者在专访陈平

1月1日,红网湘潭站记者在湘潭“两会”市政协委员驻地,采访了湘潭市政协委员、湘潭多凌华城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平。陈平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居住”问题非常关切,这次他针对目前湘潭业委会和业主、物业公司之间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写了新提案,并给出了相关建议。

“我来自中共界,是湘潭市政协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的委员,这些年我参政议政的主题主要是以‘居住’为主。因为,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去探索问题,才能看得准,建议也才能有针对性。”陈平如是说。这次陈平带来的提案主题是“业主委员会管理亟待规范”。

其实,早在几年前,陈平就在物业问题上进行了多次调研。“随着城市和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居民小区已成为人们居住生活优先选择和理想去处。小区作为人们生活居住的聚集地,规模越来越大,而且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与小区发展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物业管理行业,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和广大业主的关注。特别是物业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应不断提高,也成为物业管理行业的热点问题。”陈平说,经过调查,他发现业委会和业主、物业公司之间矛盾日益突出,业委会炒物业公司、业主炒业委会等事件屡有发生。

陈平介绍,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房地产管理迅速转向物业化管理,这一模式既有利于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也有利于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湘潭城区共有住宅小区867个,其中有专业物业公司管理的333个,业主自治的小区110个,厂矿小区103个,社区代管的小区321个。在这些小区中,成立了业委会的约240个。事实上,业主大会成立难,且在运行上存在障碍。

同时,在业委会运作中的监管方面,存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业主对业委会存在意见但投诉无门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业主认为小区物业管理很有钱赚,就想尽办法带着不良动机进入业委会甚至担任领导职务,这就导致有部分业委会成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换成能给个人带来私利的物业公司,也有部分业委会成立后就炒掉原来的物业公司而由业委会自己管理,根本就不管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如何,结果小区问题频出。“近期湘潭好几个大型住宅小区都出现了业主和业委会、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之间的矛盾,这从根源上分析就是因为街道、社区在业委会日常运作过程中的监管缺位所导致的。”陈平说。

“除了上述问题,目前我市业委会工作还存在业委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业委会违规时法律约束缺失等问题。”鉴于以上问题,结合湘潭目前正在开展的“大美湘潭”建设,陈平建议,要高度重视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全力营造和谐宜居小区;要正确引导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开展,确保业委会合法成立并良性运作;要出台地方性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法规,规范湘潭业委会相关工作;要引导业主合法合理维权,规范业主、业委会和物业企业间关系,营造和谐局面。